规范指导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 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与治疗效果
来源: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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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肿瘤杂志》2026年第4期发表了由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内科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联合制定的《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26版)》(以下简称“《共识》”),旨在为肿瘤医师对于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CIN)的防治提供更具时效性的参考和更加规范化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抗肿瘤治疗效果。

《共识》明确,CIN是指肿瘤患者采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后引发外周血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降低。临床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评估:在每个化疗周期前,根据化疗方案及患者自身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识别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FN)高风险患者。(2)预防为先:根据FN风险评估结果,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进行FN一级预防或二级预防。(3)分层治疗:对于无症状1~2级的CIN患者,应密切观察随访,一般不推荐应用G-CSF进行治疗。对于无症状3~4级的CIN患者,应及时启动G-CSF治疗以缩短恢复时间。(4)定期监测:根据化疗方案和患者自身因素,制定个体化的血常规监测方案,及时识别3~4级CIN。(5)支持治疗:保证充足的营养,维持水电解质平衡。(6)感染预防:严格感染防控措施,密切监测体温和炎症指标。(7)患者教育:指导患者早期识别感染征象,及时就医。

在具体治疗策略方面,《共识》建议:(1)对于已经预防性使用短效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的患者,应继续给予短效rhG-CSF至ANC恢复正常水平或者接近正常实验室标准值。(2)对于已经预防性使用过长效G-CSF的患者,一般不建议额外给予短效rhG-CSF,但如果患者ANC<0.5×109/L的持续时间≥3 d,可考虑给予短效rhG-CSF进行补救治疗。(3)对于未接受过G-CSF预防的患者,如果存在以下感染风险因素,应考虑治疗性给予短效rhG-CSF:①脓毒症;②年龄>65岁;③ANC<0.5×109/L;④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预计>10 d;⑤合并感染性肺炎或其他感染性疾病;⑥侵袭性真菌感染;⑦住院期间伴有发热;⑧既往发生过FN。(4)对于未预防性使用过G-CSF且不伴有上述感染风险因素的患者,建议密切监测血常规和感染相关指标,结合临床评估后,酌情使用短效rhG-CSF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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