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诊治专家共识(2026)》速览
来源: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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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26年第4期发表了由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联合制定的《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诊治专家共识(2026)》(以下简称“《共识》”),旨在为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早期诊断、多学科团队协作及管理提供标准流程,从而降低不良妊娠结局风险。

《共识》指出,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在妊娠早期表现与非妊娠期相似。妊娠中晚期,急性阑尾炎患者疼痛位置高于麦氏点区域,且肌紧张及右下腹压痛的发生率低于非妊娠期患者,对于妊娠中晚期急腹症患者鉴别急性阑尾炎时,应注意此体征变化。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血常规及相关炎症标志物,由于妊娠期白细胞计数随孕周生理性升高,使其对急性阑尾炎的诊断特异度降低,故临床评估需依赖多项实验室指标的动态变化。《共识》推荐将超声作为首选的影像学检查方法,但其在妊娠晚期的诊断价值有限;当超声结果不明确或需进一步评估时可选择MRI;若患者处于紧急情况需尽快明确诊断,可在充分权衡安全性与必要性后,谨慎选择低剂量CT辅助诊断。

在治疗策略方面,《共识》明确,对于临床确诊或高度怀疑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患者,如无手术禁忌证则应在积极抗感染的同时尽快行手术治疗。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主要致病菌为革兰氏阴性杆菌和厌氧菌,初始治疗阶段应立即使用能覆盖上述病原体的广谱抗生素进行经验性抗感染,待药敏结果回报后,需及时调整为针对性强、窄谱的敏感抗生素。对于病情危重、合并器官功能障碍或脓毒症/脓毒性休克的患者,应尽早升级至更高级别的广谱抗生素方案,以控制感染、改善预后。手术方式上可选择开腹手术或腹腔镜手术,具体根据孕周、母胎情况、病情复杂程度、医疗条件及手术医生技术水平等决定。

《共识》明确,急性阑尾炎本身并非剖宫产指征,分娩方式的选择应以产科指征为主导。对于已临产或孕34周及以上的患者,若确诊为复杂性阑尾炎或阑尾暴露困难,经多学科团队讨论后,可考虑在行剖宫产术的同时联合施行阑尾切除术。此外,《共识》强调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患者术前及术后均需及时进行静脉血栓栓塞风险评估,并采取生活方式调整和物理预防措施,必要时启动低分子肝素进行药物抗凝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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